昨日,夏淑琴在新闻发布会上激动万分。
由于被描述成“假证人”、“故意编造事实,欺世盗名”,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愤
而起诉日本作者东中野修道和松村俊夫侵犯名誉权。
南京市玄武区法院昨日一审判决夏淑琴胜诉。这是中国的法院首次受理和判决涉及南京大屠杀事件的涉外民事案件。
法庭宣判
“被告松村俊夫、被告东中野修道……分别于30日内,在中国的《人民日报》,日本的《读卖新闻》等报纸刊登向原告夏淑琴赔礼道歉的声明,并一次性赔偿夏淑琴160万元。”
判决书写明,两被告以及出版其作品的日本展转社应立即停止出版侵害原告夏淑琴名誉权的图书,并将已出版的书籍收回和销毁。
被告东中野修道和松村俊夫以及日本展转社均未出庭。
胜诉后的夏淑琴表示:“这么多年来,我能一直坚持与日本右翼分子斗争,是因为我的身后有我被日本侵略者屠杀的家人,有30万死难同胞支持着,给他们一个交代是我的动力。我希望自己还能够多活几年,我还要在日本的土地上告倒日本右翼分子。”
据了解,今年9月22日,夏淑琴还将奔赴日本再与日本右翼人士松村俊夫、中野修道打官司。
起诉原因
1998年,日本亚细亚大学教授东中野修道和日本自由史观会成员松村俊夫分别通过日本展转社出版两本书籍——《南京大屠杀的彻底检证》和《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
在书中,夏淑琴等南京大屠杀幸存者被描述成“假证人”、“只是被政府特意培育成那样”,作者更指夏淑琴“故意编造事实,欺世盗名”、“其证词是某个人在某个时间里想象出来的”。
2000年,夏淑琴向南京市玄武区法院起诉日本作者松村俊夫、东中野修道以及展转社株式会社侵害名誉权,要求他们立即停止对她的侵害行为,在中日两国各主要报纸上道歉,并做赔偿。
然而,面对中国法院的传票,2004年两位日本被告和出版社并未到中国应诉,他们主动放弃了答辩权,也没有对诉讼作出任何反驳。更让人奇怪的是,针对夏淑琴在中国国内的诉讼,日本被告东中野修道在东京法院竟然提出了反诉讼,但当今年6月30日夏淑琴正义凛然地站到日本法庭上时,这位被告突然撤诉。
2006年8月23日,被告同样选择了逃避,可这已经毫无意义。在进行大量取证之后,南京市玄武区法院作出了缺席判决。
胜诉意义
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朱成山说:
这是我国首次对日本右翼分子在国内的诉讼,以往不管是南京大屠杀受害者还是中国劳工受害者在日本的诉讼中,大多以失败而告终。按照国际司法惯例,涉及二战期间的民事诉讼可以在本国进行。此次在中国国内的诉讼,打开了二战中国受害者对日诉讼的新局面,为中国受害者维权寻求到了新的途径。
谈臻律师、南京市玄武区法院有关法律人士表示:
以往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及其他受害者对日索赔、认定南京大屠杀历史事实,更多的是通过民间在日诉讼,或者是政府在外交场合表明态度和观点,该案将是第一次通过中国的司法程序,对一个中日历史事件作出判决,它最大的意义在于,我们开始更加理性地通过法律的途径对待历史问题。
■本报综合新华社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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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执行难中方采取三大对策
夏淑琴诉日本右翼分子侵犯名誉权案虽在南京胜诉,然而,由于中日两国尚未签订“司法协助协议”,此案的执行存在一定的技术障碍。专家表示,将从三个方面保障判决的实质意义。
夏淑琴的代理律师谈臻指出,首先,将此次判决书的内容在日本媒体上刊发,这将对3名被告产生极大的影响。其次,向我国法院申请“此案处于执行状态”,可限制3名被告进入我国大陆、港澳地区。此外,一旦中日签订“司法协助协议”,我们将立即启动执行程序。
夏淑琴的经历
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闯入夏淑琴家,将她家7口人杀害,8岁的夏淑琴和4岁的妹妹夏淑云幸免于难。美国牧师约翰·马吉冒险拍摄的纪录影片《南京暴行纪实》,真实记录了南京城南门东新路口5号两户平民共11口惨遭杀害的情景,其中幸存的那个女孩就是夏淑琴。(华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