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记者昨从有关部门获悉,我市将继续加大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管理费用等费用后,余额要按照规定用作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补充资金。
近日,财政部会同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发出通知,要求各
地政府财政预算安排加大对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支持力度,要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保障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
市政府在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完善廉租住房管理体制,2006年年底前,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和各县级市必须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稳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将家庭人均收入在最低工资标准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从2006年开始,市政府每年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拿出15%的资金专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记者宋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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