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兄妹争房产闹上公堂长期照顾患病母亲的崇某被判获得大半房产
早报讯崇某兄弟姐妹5人,母亲患重病时始终由崇某照顾,母亲临终前将价值近12万元的房产留给了崇某,但其他兄弟姐妹却要求房产平分。法院审理后作出了判决,根据崇某父母的两份遗嘱,将大半房产分给崇某。
昨天法院判决已经生效。
诉讼过程中,崇某称,她父母2003年、2005年相继去世,两位老人在四方区留下了一套房产。父亲去世后,母亲患重病不能自理,为了方便照顾,只好搬到了崇某家居住。由于母亲多次住院,两年间崇某花费了近3万元医药费,要求法院判令父母留下的房屋归她所有。
崇某的哥哥姐姐随即提出反对意见,并要求平分房产,为此,崇某的哥哥还向法院提交了一份父亲去世前留下的遗嘱,遗嘱中写明老人有一套房产,在对两位老人尽完全赡养义务的基础上,由各子女协商处理,以作为二老治疗疾病以及处理后事的出资。而崇某随后也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母亲临终前留下的遗嘱,证明母亲的遗愿是,母亲去世后,将房产中属于自己的一部分由崇某继承,其他人不得干涉。
法院审理认为,从崇某父亲的遗嘱中可以看出,崇某父亲的意思是崇某父母去世后,将父亲的遗产留给子女并作为二老治疗疾病及处理后事的出资,因此,崇某给母亲的治疗费用应该从父亲的遗产中扣除。法院最终判定,崇某除可以继承母亲名下的二分之一房产外,再继承父亲遗产中扣除母亲治疗费用的三分之一房产。(记者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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