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学生何宇被一名男子强吻后,喊来朋友将“献吻者”暴打了一顿,并抢走其财物。昨日,青羊区法院宣判,何宇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00元。
2005年10月31日晚,帅气的男大学生何宇与朋友在酒吧玩耍。
其间,另一名年轻小伙子朱凯刚好走过
他的身边,朱冲上前抱住何宇,对着他的脸庞“咂”亲了一大口。何宇拼命挣扎,但躲闪不及仍被朱占了“便宜”。事后,气不过的何宇找来同伙李明,称要为自己“出口恶气”。
于是,两人返回酒吧找到朱凯,劈头盖脸就是一阵暴打,临走时,还抢走了对方身上的4000元现金和一部价值1600元的手机。 (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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