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胶南新闻网 > 科技文体社会 > 正文  
 
好心替人看车丢失也得赔钱 法院判全额赔偿损失

青岛新闻网  2006-08-17 01:30:16 青岛早报

 

     胶南市民赵某好心帮他人看管电动自行车,却因自己粗心把车丢了。8月14日法院判他全额赔偿他人损失。

    6月20日下午,家住胶南市珠海园的陈先生驾驶电动自行车到位于珠山路的车站坐车,因他与在车站附近开电话亭的赵某认识,于是将电动车寄放在赵某的电话亭旁,赵某
答应帮忙看管,当天晚上,赵某收摊后忘记了替陈先生看管电动车这件事,没有将电动车搬到电话亭中。

    第二天上午,两人发现车不见了。双方为此争执不下,陈先生一气之下将赵某诉至法院。记者赵玉勋 

页面功能   】【 小字】【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下一篇:
 
4000元现金没人要 出租车每年捡失物一半没人领
图片新闻
 
热点资讯
 
· 《疯狂的石头》2VCD仅售8.8元(图)
· 青岛华侨学校 国际化双语热招中
· 半年英语免费学 外教老师带回家
· 成就月薪5000元的白领精英
· 06年中国百盛服装设计师邀请赛
· 对外经贸大学MBA班9月16日开学
· 新托福 New Toefl iBT登陆青岛
· 北交大MBA学历学位班招生
· 青岛啤酒“我是冠军”大赛启动
· 五色土-投资收益7% 借款仅需三五天
· 俊男靓女快点来-齐鲁情缘交友网
· 成功创业在青岛高级技校
青青岛短信中心
>>点击进入短信频道  

站内检索
 

版式检索

旧报全文检索

专题汇总

实用信息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