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饭店抢劫房客后逃走 警方蹲守在另一家宾馆抓捕 嫌犯逃窜民警鸣枪示警 国际饭店劫案嫌犯今受审
他曾流经15个城市作案16起 在法庭上低头认罪 法官45分钟审完案
本报讯 (记者孙慧丽实习生赵千淇)
制造了2005年国际饭店大劫案的嫌疑人庄永军今天上午在二中院出
庭受审。他被控流经15个城市抢劫作案16起。在抓捕时,因为庄永军拒捕逃跑,警方向天鸣枪示警,这一枪也被称为北京城“鸡年第一枪”。
庭审现场
34岁的庄永军光头尖脸,被带上法庭时,满脸的不在乎。坐在被告席上,他表情平静,紧咬嘴唇,头一直歪着。由于涉案16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足足用了17分钟。“我都认。”鉴于庄永军全部认罪,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人没有进行讯问,法庭直接进入了质证阶段。
公诉人宣读了16起庄永军在各地抢劫的事实,每一起问起庄永军的意见时,他头也不抬,就说自己都认。
“我没有辩护意见!”庄永军放弃了为自己辩护的机会。他的辩护人认为,庄永军被抓捕后,供述了国际饭店大劫案之外的其他15起犯罪,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抓捕其他同案犯,有立功表现,建议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我认罪服法,服从审判长的判决!”庄永军在最后陈述时说。法庭仅用了45分钟就审理完此案,并将择日宣判。
据介绍,除同案陈晓东被东城法院判刑外,庄永军的其他几个同伙仍然在逃。
案情回放
据指控,2005年2月7日中午11时50分许,马先生从五星级国际饭店前台领到了1725号房间的房卡。
他刚刚打开房间门,就被人从背后推倒在地,口、鼻、眼睛就被用胶带紧紧缠住,双手也被人熟练地捆绑,并有人翻东西。
听见没有了动静,马先生挣脱了捆缚,此时他才发现,自己的笔记本电脑、银行卡、手机、首饰已经全部被洗劫一空,被抢物品价值1万余元。
作案的正是今年34岁的庄永军。1988年,他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但他不思改悔,反而变本加厉地疯狂作案。
2003年8月至2005年2月,他流经京、津等9省市的15座城市,采取尾随客人进驻高档饭店的房间,持刀威胁、捆绑等手段,对客人实施抢劫。
据统计,他先后作案16起,抢得现金9万余元,电脑、首饰、手表等物品价值13万余元,并从抢得的银行卡中提取现金近2万元。
接到报案后,警方查看了酒店的监控录像,锁定犯罪嫌疑人庄永军。警方发现,庄永军有吸毒史,曾经被强制戒毒。经过大量调查,警方获得准确线索,庄永军将和同案犯陈晓东等人将在丰台区某宾馆聚集吸食毒品。
2005年2月9日中午时分,庄永军坐着一辆出租车来到宾馆。听到警察的喊声,庄永军先是一愣,并趁乱向宾馆后门方向逃窜。“砰”的一声枪响,为防止庄永军伤及无辜,侦查员果断地朝天鸣枪示警。庄永军浑身一震,速度放慢,立即被侦查员用枪顶在地上。
2月10日,庄永军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