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在校生奸淫3幼女
本报榆林讯 (记者 贺宝利)
15岁在校男生竟然连续犯下3起强奸案,作案对象都是幼女,8月8日,神木县公安局一举将涉嫌强奸的犯罪嫌疑人抓获张某归案,此案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
2006年8月初,神木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连续接到报案:年仅8岁的
女孩婷婷(化名)在7月26日17时许,被一少年以骂了自己的弟弟要求去对质为名,骗到神木镇黄庄村半山坡上用暴力手段实施了奸淫;8月3日和8月5日18时许,9岁的女孩艳艳(化名)和14岁的女孩云云(化名)分别被一少年用同样地手段骗至神木镇黄庄村半山坡上一旧窑洞内用样暴力手段实施了奸淫。
接到报案后,该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精兵强将破案,专家组民警通过询问被害人及其亲属,了解到犯罪分子为一名年龄15岁左右的少年,身高1.6米左右,其作案手法、作案时间、作案地点,体貌特征基本一致,对此民警经过分析认为,犯罪分子应该就在黄庄村附近居住。民警们冒着酷暑在黄庄村开始了蹲点守候和摸排调查,工夫不负有心人,专案组全体民警经过几昼夜艰辛努力,终于于8月8日下午,在黄庄村公路上将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张某,原来竟是一名初一学生,年龄只有15岁。榆林学院一位多年从事教育理论研究的教授分析认为,近年来青少年现象不断增加,犯罪率逐年上升,这说明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社会问题,它是对我们现行家庭、学校、社会教育理论与实践的挑战,此类事件的发生为我们加强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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