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日报8月5日讯(记者张子森)“9月1日起,未找到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可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中宣部、教育部、民政部等14部门6月1日发出的《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实施前,记者采访发现鲜有大学生准备吃低保,而相关部门对此政策也不了解。
“实在找不到工作,我还可以吃低保吗。”4日上午,省城某高校06届毕业生小培对尚未找到工作并不着急。据了解,小培所说的低保是今年6月1日由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等14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大学生毕业没工作可纳入城市“低保”,享受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按照该通知要求,今年9月1日后仍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可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民政部门还要给短期内无法就业或就业后生活有困难的毕业生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但是,记者采访的大多数毕业生和家长却表示,大学生领低保不是好事情。“在我的概念里,吃低保是残疾人、下岗工人的专利,一个大学生去申请低保,这是对自己能力的否定。”大学生陈飞告诉记者,即便自己毕业后找不到工作,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可能还是不愿去申请低保。“谁愿意主动登记自己失业,显得自己很没有能力。”
学生和家长对此不感兴趣,相关职能部门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呢?济南市民政局低保处殷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对该通知中规定的“大学生吃低保”政策一无所知,该部门也没有接到有关“大学生吃低保”的具体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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