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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东八路与威海路路口,一些行人不走过街天桥而在车流中横穿马路。曹为鹏摄 |
治理行人乱穿马路要动真格 后天
起7类行人交通违法将遭罚
乱穿马路,罚款10元
晚报讯
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为进一步深化我市文明交通“三让”活动,扎实有效地推进“我做文明行路人”主题宣传整治活动的开展,从8月7日开始,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加大处罚行人交通违法的力度。
据了解,届时我市交警部门将全警出动,在交通协警员和文明交通志愿者的配合下,重点依法查处行人违反交通信号横过道路、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和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7类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根据《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的规定,具体处罚标准为:行人违反交通信号横过道路的、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和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处以10元罚款的处罚;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和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处以20元罚款的处罚。
此外,交警部门还将加大宣传力度,定期将上述交通违法行为在媒体上予以曝光。据介绍,行人随意乱穿道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不仅给岛城的形象抹了黑,也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给我市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和畅通带来了极大的隐患,社会各界对此高度关注,因此,交警部门下决心对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管,坚决确保我市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和畅通。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为了您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依法文明行路。(曹为鹏周江波栾心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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