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中央重拳治理商业贿赂的报道中,一组数字触目惊心。
从2005年8月到2006年6月,全国查处的6972件商业贿赂案中,工程建设、医药购销等六大领域和银行信贷、证券期货等九个方面的案件5480起,占案件总数的78.6%。
涉及国家公务员的案件1603起
,占总数的23%。
这个数字,如果与今年3月南开大学与中央党校进行的一项问卷调查联系起来,更加令人深思。
调查统计表明,有72.72%的被访者认为,在中国做生意,给回扣、好处费和请客送礼的现象很普遍。当被问及在做生意时是否会选择给回扣、好处费和请客送礼的行销手段时,76.64%的被访者选择会。而被问及如果不行贿、不请客送礼,生意能否做好时,9.79%的人认为能做好,72.03%认为做不好、只能勉强维持,18.18%认为肯定要做垮。
从这两组数据中,一方面,人们看到了中央下决心治理商业贿赂的行动与成效,另一方面,也看到商业贿赂基本涉及了所有公共行业,几乎无孔不入。商业贿赂强大的“收买力”,不仅危害了民众的经济利益和社会的商业秩序,更对中国的社会道德、政府形象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害。
商业贿赂收买了什么?
商业贿赂实质上收买的是“权力”。商业贿赂的“重灾区”,个个都是权力垄断部门和经济决策部门。可以说,哪里涉及商业审批,哪里就有商业受贿的“机会”;哪里有购销权,哪里就有商业受贿的可能。治理商业贿赂,根本要治“权”,要把重点放在查处公务人员利用行政权力收受贿赂的行为上,解决好“权力寻租”问题。
有人深忧中国社会的诚信状况,而商业贿赂对此难辞其咎。商业贿赂收买的已不仅仅是个体的道德操守,甚至“收买”了一个个行业、领域、部门的商业道德和政治道德。满载着脉脉温情的“红包”,在人情往来之中不动声色、轻而易举地颠覆了秩序、公平与操守:政府采购领域的商业贿赂败坏了政府的廉政形象,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危害了公共服务系统的诚信操守,建筑和产权交易领域的商业贿赂扭曲了公平公正的商业道德……商业贿赂已经成为正义与公平的大敌。
治理商业贿赂遭遇“界定难”和“治理难”,与法律、制度不完善有关,更与商业贿赂无处不在的“收买”有关。商业贿赂“收买”了法律在公民心中的威严,“收买”了企业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的规则,使越来越多的企业无心靠产品品质、价格、服务胜出,而是致力发展“关系网经济”。信仰“关系”胜过信仰“规则”,对于正在建设的法治社会来说,无疑是一剂强力“腐蚀剂”!
面对愈演愈烈的商业贿赂,中央政府的集中严厉打击自然深得民心。但人们担心的是,在尚未形成对权力制约和监督之时,高利益化的权力寻租场里,商业贿赂的各种“收买”依然会暗流不断。治理商业贿赂,不仅要让更多的人认识这“收买”之害,更要有刚性的制度来遏制“收买”之恶。这,恐怕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责任编辑:屠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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