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青岛早报版面图 > A8 > 正文  
 
持刀抢劫他人辩称神志不清 辩护未被接受判3年

青岛新闻网  2006-08-01 02:45:26 青岛早报

 

    早报讯  尾随他人抢劫4000元现金后落网,并被提起公诉,可在法院庭审时,李某竟称自己作案时精神状态不好,因为生活实在贫困才去抢劫。李某的辩护意见没被接受,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处罚金3000元。昨天,法院判决已经生效。(记者于顺)

页面功能   】【 小字】【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下一篇:
 
图片新闻
 
热点资讯
 
· 奥帆委英语培训机构—沃尔得
· 英特尔神秘现身青岛 疑与酷睿Ⅱ有关
· 美国著名气功医师Kevin今晚来青讲座
· "灵通王"长途任意时间0.25元/分钟
· 《荧屏贺卡》(名称暂定)招商方案
· 青岛啤酒节“青春偶像”投票
· 新托福 New Toefl iBT登陆青岛
· 为何选择天津大学MBA班?
· 青岛啤酒“我是冠军”大赛启动
· 五色土-投资收益7% 借款仅需三五天
· 成功创业在青岛高级技校
· 岛城最大的外语培训基地—赛思
青青岛短信中心
>>点击进入短信频道  

站内检索
 

版式检索

旧报全文检索

专题汇总

实用信息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