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市卫生局近日针对游泳场所卫生安全开展了系列的监督检查发现,部分游泳场馆不符合国家卫生要求,存在致病隐患。市卫生局发布今年的第9号健康消费警示,提醒注意游泳池健康安全。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这些有问题的游泳池集中表现在没有按要求悬挂池水余氯
浓度、水温、PH值等卫生指标公示牌;没有设立检查岗,对游泳者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浸脚消毒池形同虚设,起不到净脚、消毒的作用;池水中余氯浓度不符合国家卫生要求(过高或过低)等。个别游泳馆余氯过高(>0.5mg/L),会刺激人的眼角膜、呼吸道,危害人体健康。(记者
田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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