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青岛新闻网 > 首发 > 青岛晚报独家新闻 > 新闻报道 > 正文  
绿灯亮行人不敢过路 多数右转车不让人
青岛新闻网  2006-06-18 12:46:34 青岛晚报
 

右转车辆挡住行人去路(曹为鹏 摄)

    法律规定:行人优先通行

  “明明看见绿灯亮了,我们却不能走,一些右转车占了斑马线,态度还很横。”近日,本报热线接到不少市民反映,十字路口的右转弯车辆普遍霸道,与行人争抢绿灯时间,造成行人过路难。

    体验 看着绿灯难过马路

  日前,记者中午时分来到延安路与延安二路路口,这样一个路口竟然有5条车辆可以直接右转的路线。上午11时56分行人横穿延安二路的绿灯亮了,记者与行人一起走斑马线过马路。刚走上斑马线,从延安路上就冲来十余辆汽车右转弯进入延安二路。驾驶员丝毫不让,一踩油门就将行人夹在马路中间,个别司机还摁起了刺耳的喇叭。记者注意到,该路口设有四道斑马线,当行人绿灯信号亮起时,直行车辆均停了下来,行人则踩着斑马线想快速通过路口,却频频被右转弯的车辆硬“挤”了回来。而在市区其他路口交汇处,这种情况也十分明显。

    调查 八成行人声讨右转车

  行人朱玉琴告诉记者,她每天经过路口都被“欺负”,有时候车辆就贴着脚尖开过去。早晨上班高峰期的时候车辆比较多,行人根本没法过,行人绿灯时间还不够右转车辆使用,行人过路更难了。在记者调查的20名行人中,17人表示目前青岛的右转弯车辆几乎不受约束,横行斑马线。丁先生告诉记者,延安路与延安二路路口上周曾发生行人拉手阻挡右转车过马路的事情。“在法律上,右转弯车辆是不是可以畅通无阻,不管行人?交警可不可以加强管理?”调查中,行人不止一次地向记者提出自己的疑问。

    争议 右转车有无优先路权

  记者目击发现,目前在我市城区大部分交叉路口,右转弯车辆都抢先行驶,实际上占有了优先通行的权利。有些行人对此也很疑惑,“这种允许行人通过的绿灯千万不能太相信它!否则,行人假若被右转弯的车辆撞了,车辆也不会承担责任的!”市民张文剑的说法代表了不少人的看法。记者对10名驾驶员进行提问,如果在车辆右转中伤了行人,责任属于谁?结果有5名驾驶员认为责任对半,2名认为驾驶员全责,3名认为行人全责。但大部分行人对此表示质疑,现在都宣传以人为本,应该保证行人优先通行,“为什么我们的绿灯我们不敢过?”交警右转车应礼让行人记者将市民的意见反馈到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在行人绿灯时间,行人优先通行,右转车辆礼让行人后再行,如果不注意安全而抢行,造成行人伤害的驾驶员要负全部责任。记者从四方交警大队了解到,此种案件已有先例,去年李某驾驶鲁B4336×号重型自卸车沿瑞昌路南向北行驶至南昌路路口右转弯时,将在路口东侧人行横道线内骑自行车的迟某刮倒碾压,致其当场死亡。四方交警大队事故民警勘察现场后认定,李某驾车观察不周的行为是引发事故的原因,负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部门负责人表示,新的道路安全交通法比以往有了明确的规定:第三十八条指出,绿灯时,转弯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红灯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从法律上规定了行人的优先通行权。

  交警部门表示,如今以人为本是我市交通管理的一大理念,市民如果发现有不人性化的交通问题,可以向本报热线82860085反映。(记者 曹为鹏)

页面功能   】【 小字】【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下一篇:
 
高材生掐死“小姐” 想自杀却缺乏勇气
站内检索
 

版式检索

旧报全文检索

专题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