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上午,山东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向山东省政府通报开展《山东省全民体育健身条例》执法检查情况。
山东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于5月10日至17日对济南、淄博、潍坊、泰安、济宁、日照等市进行了执法检查。结果显示,《山东省全民体育健身条例》自2004年11月1日实施以来,各地领导重视,措施有力,纷纷加大体育健身场地和设施的投入,积极组织开展全民体育健身活动。
检查中也发现,《山东省全民体育健身条例》的普及面和宣传教育程度没有完全到位,政府投入需要进一步加大,体育健身设施需要进一步完善,健身活动需要进一步开展。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王道玉主持会议,山东副省长张昭福出席通报会。(姜玉泰 郭吉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