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公立医院里设立的扶贫病房和卫生部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的‘平价病房'、‘平价医院'在性质上是一样的。”卫生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一旦“扶贫病房”建成之后,全市低收入的特困人群只需持相关部门开具的特困证明,到医院看病时就可以享受诊查费、手术费、常规检查费等降低50%收取费用,对彩色B超、CT、核磁共振等检查降低20%收费的优惠政策。
“平价医疗”会不会“便宜无好货”?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说:“请市民放心,不管是扶贫病房还是平价医院都会降价不降质。患者花较低的医疗费用,将享受到在大医院里才有的高水平医疗救治。”根据卫生部的要求,“扶贫病房”将严格采取“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即能做单项化验的,不做系列化验;能做一般检查,不做特殊检查;用药经济有效,能用低价药,不用高价药,能用国产药,不用进口药。“扶贫病房”要配备多名临床经验丰富的临床医师专职负责,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
但在采访中,有的医院负责人也表示:“在政府投入少的前提下,医院为了自我经营发展的需要,便很难兼顾扶持弱势人群的功能。”在目前的情况下,“扶贫病房”、“平价医院”要想走远还需要政府加大投入以及政策上的倾斜。(记者田璐)
■新闻背景
在今年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高强提出,各地市都应选择部分公立综合医院,作为转换运行机制的试点,建立平价医院或平价病房,主要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城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低保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及老人、儿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