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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下班市民返家 17时至19时“的哥”不准交班

来源:青岛日报 青岛早报-- 2006-02-28 02:57:30 字号:TT

  本报讯 记者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了解到,今年,我市将稳步实施出租汽车行业的改革工作,实现出租车行业的平稳过渡,并将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今年,我市将有5600多辆出租汽车经营期限到期,面临着新一轮市场准入政策的调整和改革。我市将按照确保出租车行业稳定和确保出租车驾驶员收入稳定的基本原则,出台《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改革方案》。市运管局将积极做好配套政策的制定和《方案》的宣传和实施工作,并将认真做好出租车价格调整和出租车更新工作,减少因燃油价格上涨、经营成本增加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

  同时,市运管局将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重点解决高峰时交接班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市运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目前出租车交接班时间一般在高峰时间,致使市民在这一时间很难打到出租车。为此,市运管局将制定相关规定,要求各出租客运企业的交接班时间必须避开下班高峰,采用时间前移或后移的方式,避开17时至18时这一乘车高峰时段,从而保证这一时段的出租车供给,满足市民的乘车需求。市运管局还要求出租车设立相关标志,用于在交接班等非营运时间暂停营运时,提前告知欲打车的市民,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此外,市运管局还将加强出租车行业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他们将按照新编《出租客运驾驶员培训教材》的要求,组织好在岗和待培出租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将建立“青岛市交通从业人员就业服务中心”,规范出租车替班司机的用工管理,保护替班司机的权益。届时,所有出租车替班司机的招聘都将通过该就业服务中心进行,替班司机与就业服务中心签署劳动合同,由就业服务中心提供劳务代理服务。

  (本报记者 戚一川)

  许多市民有过傍晚下班时分难乘出租车的经历,原因是在此期间,许多白班司机在飞速赶往各自指定地方与夜班司机交接班。这种营运模式将随着我市将于近期出台的一项新规定画上句号。据悉,此项规定将明确要求出租车司机交接班时,必须错开市民下班高峰期。

  据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杨涛透露,虽然该规定的文件尚未形成,但有一点已经十分明确,就是从方便市民乘车出发,硬性规定出租车司机不准在下午5时以后、晚上7时以前市民下班返家时段交车,出租车司机必须在其它时间段完成交接班任务(具体时间尚未确定)。

  记者 潘修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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