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过革新工艺流程、建设环保设施来防治工业污染,努力把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实现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从2003年开始,以青岛港为代表的一批大中型企业积极创建“环境友好企业”,进
一步增强了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竞争力,树立了企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环境友好企业”是国家授予企业在环境保护领域里的最高荣誉,是我国在环保领域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实际而推出的一项行之有效的鼓励性环境计划,旨在推进政府与企业在环境保护领域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从而激发企业在满足国家标准的基础上,自觉向更高环保目标持续改进。据了解,我市自2003年启动“环境友好企业”创建活动以来,成效显著。2003年,青岛港集团公司一次性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考核验收,成为全国首批“国家级环境友好企业”;华电青岛发电公司、山东黄岛发电厂、青岛啤酒二厂、青岛华钟制药有限公司、青岛捷能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琅琊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尔集团公司等企业荣获“省级环境友好企业”称号,总数居全省第一位;青岛荣华边有限公司、青岛啤酒厂、青岛海王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丽钢线有限公司、4808工厂、青岛香格里拉大饭店、青岛汉缆集团有限公司、固特异(青岛)工程橡胶有限公司、青岛啤酒麦芽厂、青岛中集冷藏箱制造有限公司等十家企业正在积极参与“省级环境友好企业”评选。
据了解,创建过程中,许多企业积极与环保、科技、经贸、发改等政府部门合作,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主动淘汰燃煤锅炉和容易造成环境污染的生产线,同时通过自主创新和研发、改造或引进先进设备、调整生产工艺和产业发展方向等措施,向着企业生产高效、节能、环保的方向努力。此外,许多企业还积极投资建设烟尘清除、污水处理、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等环保设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从而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双赢。(本报记者
霍峰 本报通讯员 王少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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