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硫酸软骨素注射液”在医院售价28.92元,相同药品在药品超市零售价仅为0.45元,医院售价高出药店63倍多!而如此高价的药品,竟然是通过招标采购进来的。这是最近福建寿宁
县南阳镇发生的一件怪事。
其实,这种怪事并非个例,在医院所售的各种招标采购药品中,药品价格大大高于药店零售价格是相当普遍的现象。个中原因令人深思。
药品招标采购自1999年开始试点,是国家为了降低医院药价,减轻百姓就医负担,打破医院与企业购销之间的不正之风而采取的一项措施。根据有关规定,医院所进大宗药品必须经过招标采购。然而,这一制度在实际运行中,却变了味,走了样。患者不仅没有感受到招标应带来的药价降低的好处,反而要花数倍、数十倍的高价就医用药。
药品招标采购究竟存在哪些问题?
首先是招标的主体“乱”。本来招标主体应该是医疗机构,但有的地方是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直接组织招标,也有的成立了隶属于卫生行政部门的药品招标采购机构,还有的是交给与卫生行政部门有千丝万缕联系的公司去组织招标。这就相当于卫生主管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难免有失公正。而且,这样的招标中介组织等于在医院和医药批发企业之间增加了流通环节,增加了一个利益主体,就会增加相应的费用。
其次,招标采购收费“乱”。招标采购的各种收费项目繁多,如检验费、样品费、标书工本费、招标文件费、投标品种保证金、中介机构服务费等等,这就大大增加了药品的非经营性成本。以标书工本费为例,国家规定一个品种是150元,一个企业往往有多个投标药品,有些大企业多达上百个品种,单这一项就是一笔不小的费用。而实际操作中,一份标书收取三四百元并不鲜见。这是明的,还有一些暗的,比如入网费:招标中介说,为了减轻投标企业负担,要上网投标,企业就得入网,入网费少则5000元,多则上万甚至数万元。这些费用都会转嫁到药品价格中,如此一来,招标药品价格高企就不足为怪了。
此外,招标与投标串通,投标企业联手抬价,标书条款不公平,评标过程不公开等不公正交易行为,使得药品招标成了“阳光下的腐败”,百姓利益早就打了水漂。
药品招标采购走了样,归根结底还是体制、机制问题。目前,居民80%以上的用药来自医院,药品必须通过各种办法挤进医院,才能有好的销路。所以,只要医院以药养医的状况一天不改变,即便取消了招标采购,也还会出现其他新的变通办法。因此,有关部门应尽快改革医疗卫生体制中的弊端,用改革的办法化解改革中的问题,从根本上解决百姓看病贵的问题。(拂晓)
责任编辑:屠筱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