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昨天,庄女士从四方区卫生局拿到了《信访答复函》,其中处理意见有两条,责成青岛君良疤痕整形美容专科门诊部退还所收取庄女士的治疗费5720元;鉴于目前无法通过纪大夫了解事实真相,建议庄女士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
从答复中看,“君良疤痕整
形美容专科门诊部”对此事有三点争议意见,一是该门诊部从未购进英捷尔法勒凝胶,只采购过奥美定,并称可以通过抽取庄女士身上尚存的样本来鉴定;二是庄女士提供的病历与该门诊部使用的不符,不排除其他因素的可能;三是该门诊部所聘用的纪大夫已于2005年8月解除合同。
纪大夫成了处理隆胸事件的一个关键人物。纪大夫是何许人也?庄女士回忆说,纪大夫四十多岁,自称是东北人,在2004年12月14日上午,在“君良疤痕整形美容专科门诊部”里纪大夫办公室,纪大夫给写的这份病历。当时她也没有注意到病历封面上写的是“青岛烧伤烫伤专科门诊部病案”。她在门诊部前台交了款,交钱后接着做了手术。
在交涉此事的过程中,纪大夫一直出面,后在今年8月底,纪大夫曾经给庄女士来电,称为此事跟院方(门诊部)闹翻了,不在那儿干了,但她的押金还在院里。庄女士表示,仅仅是退还治疗费,不足以赔偿她为此遭受的经济和精神损失。她愿意和对方协商赔偿数额,如果双方实在达不成一致,就向法院起诉。(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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