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省近日出台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意见,鼓励我省企业走出国门“赚洋钱”,为了避免企业盲目出击,有关部门还为企业走出去提供“路线图”。
针对山东省劳动力资源丰富的现状,大力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外派劳务等多种形式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推动油气、
电力、城建、交通运输、地质勘探、矿产开采等优势行业和企业,积极承揽技术含量高、能够带动我省设备和技术出口的大型工程项目。加强外派劳务基地建设,拓宽外派劳务领域,扩大外派劳务规模,创建山东劳务品牌。
加快推进境外资源合作开发,努力缓解我省能源和资源紧张的矛盾。鼓励企业在石油、天然气、煤炭、铁矿、铜矿、氧化铝、黄金、天然橡胶、木材等能源和短缺资源领域进行合作开发,鼓励制造业企业把高耗能生产环节向境外能源、资源供给充足的地区转移。重点围绕东盟、俄罗斯、中亚、伊朗等周边地区国家,中东地区国家,尼日利亚、委内瑞拉、巴西等非洲、拉美国家以及澳大利亚、加拿大等资源丰富的国家。鼓励企业通过“以援助换资源”、“以工程换资源”等多种方式开展合作开发。
积极推动利用现有设备和成熟技术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大力开拓国际市场。鼓励纺织服装、机械电子、化工建材、轻工食品、种植养殖、水产品加工等行业的优势企业,贸易先行,投资跟进,利用现有设备和成熟技术,到我国周边和非洲、拉美等国家和地区,建立生产基地、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中心,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带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出口。
对“走出去”企业简化境外投资项目和企业核准手续,对使用自有资金的境外投资项目和投资企业由审批制改为核准制。简化企业人员出国(境)手续,适当放宽企业人员出访次数、天数和国家(地区)的审批条件;对因项目需要的拟派出国人员,经批准可办理“一次审批、年内多次有效”的出国任务批件;对列入我省“走出去”先进企业排行榜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简化出国(境)政审等审批手续;对实力强、信誉好的民营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经批准可根据需要按因公出国(境)渠道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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