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获悉,由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制定的《青岛市商品住宅使用手册》将于11月1日开始实施。业界认为,这是一份详尽
而实用、细致而客观的“说明书”,一本闪耀着人文关怀的“百姓手册”,一道房地产界主管部门、开发商、购房者共建和谐社会的“桥梁”。
自11月1日起,我市消费者购买商品住宅将更有保障。日前,市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实行<商品住宅使用手册>制度的通知》,由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统一监制的《青岛市商品住宅使用手册》正式“上任”。
市建设委员会《通知》要求,全市房地产企业向商品房买受人交付验收合格的房屋时,必须提供《商品住宅使用手册》。同时规定,原由企业自行设计的《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将废止。
10月25日,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局长吴刚在会上表示,实行《商品住宅使用手册》制度,可以帮助商品房买受人正确使用房屋,避免因使用不当引发的纠纷;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保修责任,树立企业正确的质量意识和经营意识,在材料设备采购及工程施工操作中,严格遵照相应的法律规定和规程,落实人性化及以人为本意识,提高工程质量和项目人性化水平。对于提高房地产开发经营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有利于提升产业品质和档次。
记者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获悉,目前已有不少开发商购买了《商品住宅使用手册》。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总工程师孟磊松对记者分析说,《商品住宅使用手册》考虑周全,内容详尽,具有鲜明的特点:
细致全面
据了解,《商品住宅使用手册》是根据《山东省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试行办法》编制而成的,是一本介绍所购商品住宅结构、性能和各部位,以及开发企业承诺对所售商品住宅承担责任的文书。主要包括总经理(董事长)致辞、项目简介、住宅使用说明、住宅质量保证、房屋验收注意事项、服务指南、政府批准文件和户型电路及管线示意图等内容。其中,项目简介部分由企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住宅中配置的设备设施,生产厂家另有使用说明书的,应一并提供给商品房买受人。住宅质量保证书部分包括保修项目和保修期限,用户保修单位,答复和处理时限等,该部分的内容应当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
更具人性化
如何减少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买房时怎样更好的做出约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拿到入住通知书后该怎么办?验房时应该注意些什么?考虑周全、处处闪耀着人文关怀的《商品住宅使用手册》实施之后,这些让消费者“闹心”的事情将不复存在。
《青岛市商品住宅使用手册》第五项明确列出了商品住宅验收时的各种注意事项,为普通市民提供参考,而老百姓从此可以按图索骥,对照“手册”验收房屋;项目简介、服务指南等使购房者能清楚地了解自己所居住小区周边的环境,为日后生活提供极大便利;户型电路及管线示意图可使得消费者根据自己的生活习惯,在结构允许的情况下进行个性化的装修时提供参考依据。
实用性强
《商品住宅使用手册》的可操作性很强,老百姓拿在手里就能用到实处,在征求意见时就为业界所称赞,被买房者称为一本解疑答惑的“明白手册”、一本主张权利的“实用手册”。
简单地说,该手册将以前老百姓苦苦奔波以求得答案的问题,清清楚楚地列了出来。比如,以前购房者买房后可能不知道自己的小区属于哪个居委会管理、电话多少———诸如此类,手册中规定的明明白白。
其中的《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开发商及买房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它并不随着《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完毕就终止,买受人取得房屋后,可以根据其中的《保证书》直接向开发商主张质量保证及享有售后服务。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