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中就母亲一人,待遇不高,只能养活自己,母亲有每月四百元退休工资。老公的父母开店做生意,收入较好。母亲和公婆的收可谓悬殊。 我们现在两人合计工资2000左右,小孩在上幼儿园。因为各方条件不同,尽管大部分时间我都尽量做到一碗水端平,像买衣服啦,两个妈
妈一人一件,鞋子一人一双之类的,但还是有点不同的(这也不是说偏向那一边)。 各家环境不同啊。像我这边,结婚时我就说了我妈就一人,我得顾着她,老公也不说二话:“该怎么你自己看着办,我没意见”。 我现在工作日在我妈那儿吃中饭,每月交四百元,另外水电、电话、房租都是我包了,还有点药费之类的,大约一个月的支出在六百元左右。这也方便了我自己,中午不用做午饭,还可以小睡一会儿。一年三节的端午、中秋给二百元,过年给六百元,另买一些牛奶之类的食品。还有一些节日有时给一百元。 公婆这边,我们平时去他们那儿就尽量买些东西带过去,到季节时再给他们做点衣服。公婆平时不肯接我们的钱,过年给六百元就行了。公婆的态度让我和丈夫都很感动。 这种“差别”您能接受吗 赡养老人,是天下子女的责任。但各家有各家难念的经,作为老人,我们的经济状况不一,是否要求子女或儿媳、女婿在物质赡养上绝对平等地对待父母和公婆,如果子女们实行“差别对待”,我们能理解和接受吗?欢迎参与我们的讨论。热线电话82860506,来信请寄青岛市太平路33号《老年生活报》,电子邮件至zcd@qingdaonews.com,短信至1396488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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