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8月1日电(王海声)作为全国首个将政府采购扩展到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阳光采购”的县级市,山东省平度市检察院积极配合市政府的招投标活动,在细微处着手,于关键部监控,加大对招投标的监督力度,真正为政府采购开源截流。仅今年上半年,该院就通过临场监督等方式,提出了24个废标建议,全
部被政府采购中心组采纳。
在最初介入政府采购招标活动时,平度市检察院派出监场监督的检察官就在一次开标中,发现了一个被很多人都忽视的细节??投标人的技术标书规格不一。在许多人看来,这个细节无足轻重,影响不了采购的公正性,但检察官想到的是,技术标书规格不一,就很容易从中显露投标人的身份,会出现投标人与评标人员相互串通等徇私舞弊事件。检察官当即要求暂缓开标,经与负责评标的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商讨后,决定招标文件无论是封面格式、装订办法,还是纸张大小、版式规格,都必须按统一格式制作,不得出现任何可以识别投标单位的资料或标识。投标人如果违规,一经发现,将视情节受到作废标处理或取消投标资格等严厉处罚。同时,检察官还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由市政府明确规定,每次采购投标从确定采购方式、标书审编、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直到验收结算的整个过程中都必须有检察官的参与。评审委员会组成专家的确定,也只能在检察官的监督下于开标前一小时从政府采购专家信息库中随机抽取。
在采取了这些措施之后,检察官又充分发挥检察工作优势,通过抓好法制教育、进行以案释法、提出检察建议等方法逐步促进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化进程,向政府管理部门提出的明确监督人员分工、实施异地同步跟踪监督的检察建议,被及时采纳,并成为政府采购工作的一项标准规范。由于今年以来政府开标项目较多,该院建立了沟通机制,及时掌握政府投资计划及开标安排、招标人等具体细节,仅在政府组织的13次招投标25个标段的采购活动中,就发现了24个应当给予废标处理的投标,其中9家标书制作格式与招标文件明显不符,8家标书违反招标文件要求,缺少项目班子资料,7家则在招标中存在相互串标。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根据检察院的建议,对这24个投标全部给予废标处理,7家相互串标的企业被处以半年内不得参与政府投标资格的处罚,有效遏制了政府采购中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筑起了一道职务犯罪“防火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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