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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严厉打击“假唱”“义演不义”等丑陋现象
青岛新闻网  2005-07-28 09:17:51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7月27日电(记者吴晶 马文博)中国新修订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一系列被频繁曝光的“假唱”、“义演不义”以及演出违法和不健康内容将面临严厉的处罚。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汪永清27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根据新条例,今后以对口型的“假唱”行为欺骗观众的
个人或演艺团体将被吊销营业执照;以义演为名谋求非法经济利益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修订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明确指出,以假唱欺骗观众的,为演员假唱提供条件的,将被公之于众;演出举办单位、文艺表演团体在2年内再次被公布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个体演员在2年内再次被公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然而,文化部副部长孟晓驷坦陈,如何判断“假唱”一直是文化主管部门在进行市场监督时遇到的难题。她举例说,一位著名演员在演出中因被麦克风的电线绊了一下,才被人发现是“假唱”。目前大量演出所使用的高级音响设备很难让人判断演员是否是“假唱”。

  “因此,如何运用技术手段鉴定‘假唱’将成为文化部门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孟晓驷说。

  她同时指出,当前群众呼吁打击的“票价虚高”问题一方面是由一些地方的公款消费造成的,另一方面是由于营业性演出批文掌握在少数文化经纪机构手中,增加了演出运行的成本,这其中也不乏倒卖批文的丑陋现象。

  鉴于此,新《条例》对用公款资助、赞助文艺演出作出明令禁止,并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的处罚进行了详细说明。

  据悉,针对时下一些演出为吸引观众而大量充斥着不健康和违法内容的演出,新《条例》还规定了营业性演出不得出现的十种情形,其中涉及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伤害民族感情,违反宗教政策的;以及宣传淫秽、色情、邪教、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等内容。(完)

责任编辑 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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