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得罪了美国总统,他或者他的手下就可能使坏整你一下,比如说让你的家人出点儿状况。这听起来有点耸人听闻,但美国前外交官约瑟夫·威尔逊就相信自己碰上了这种事———因为他两年前公开批评总统的伊拉克政策,所以总统政治顾问卡尔·罗夫向媒体泄露了他妻子中央情报局特工的身份,以此报复
。
众所周知,罗夫与布什关系密切,密切到了人们用总统最重要的一个器官来称呼他———“布什的大脑”。如果他出了事,人们自然关注布什会怎么处置。特别检察官对此事已经调查了一段日子,再经过媒体的爆炒,如今是沸沸扬扬。
布什第二任期不过半年,就有罗夫这样的重量级人物卷进官司,仔细想想,这在历史上居然能找到线索,甚至还有某种必然性在其中。1960年代末以来,布什之前共有三位总统连选连任,分别是尼克松、里根和克林顿。而这三位总统,在第二任期内都曾因为在上一任的作为而受到不同程度的司法调查。尼克松因为“水门事件”被轰出白宫,“伊朗门”让里根损兵折将,莱文斯基则成为克林顿生命中挥不去的阴影。似乎,美国总统做到第二任,必然是要出点儿事而被检察官调查一番的。
托克维尔在著名的《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曾经对美国总统可以连选连任的制度进行了批判性的分析。他虽然也同情支持者的观点,即“当一个人证明其有很好的管理才能时”,不应该被排除在政府之外。但他还是尖锐地指出,“连选连任的原则,使民选政府的腐化影响格外广泛和危险。它在败坏人民的政治道德,以纵横捭阖冒充爱国行为。”
在托克维尔看来,总统出于自己的政治目的,可以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抛诸脑后,一门心思只想着在未来的竞选中再次获胜,“他的一切施政方略都指向这一点,他的一举一动都对着这个目标”。也就是说,总统可能动用自己的权力和国家机器去干一些不正当的事。
美国人经常自夸他们的民主制度是最好的,但是透过托克维尔的眼睛看去,从当年的尼克松到如今的布什和罗夫,种种不当行为的发生,原是根植于美国的政治制度中,是不可避免的。
说到底,抛开罗夫个人的因素,此番丑闻的源头还是在布什发动的伊拉克战争,是布什为此付出的又一份代价。布什当初太想把萨达姆搞掉,而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他不惜使用各种手段,只要目标是正当的,手段正当与否都无所谓。对于这一点,如今人们已经看得清清楚楚了。
“倒萨”一旦确定,布什当然不希望别人有所微词,他要把战争阐释成一种业绩,而不是一个败笔,是政治上的一笔财富,而不是一个包袱,他要靠这个赢得连任,而不是因此丢掉白宫。所以,威尔逊的行为招致总统的不快,是可以理解的;罗夫给威尔逊穿个小鞋,也是可以理解的。问题是,这手段逾矩了。
“三权分立”的制度,在相当程度上约束了美国总统及其属下的行为,使之不致滥用权力。但和其他一切事物一样,这种制度还没有完美到保证每个细节的正确。事实上,总统和他身边的人往往利用制度赋予的权力谋求个人或局部的利益,有时甚至无视律法、道德的边界。
事情往往在总统的第二任期里败露,也许是因为从发生到发展再到发现,其中确实需要一定的时间。制造轰动性丑闻,从当事人的举报、检察官的调查,到舆论的报道、政客们的反应、公众的关注,所有的过程都要走到,没有足够长的时间是不行的。
所以我们也许可以猜想,那些只干了四年就不幸落选的总统们,未必都个个清白,因为制度对于他们来说是同样的,欲望、动机甚至手段也都是一样的,只是还没来得及成为调查的目标,人们就对他们失去了兴趣。
但是美国的制度仍有它可贵的一面。总统或其属下干了坏事,终有被揭发的可能。独立的司法体系、媒体的监督,以及敢于和乐于挑战权威的政治文化,都让人们从挖掘政治阴暗面中看到了利益所在。这种制度,也许不能教化政治人物的品性而做到防患于未然,但往往还能通过事后的追究起到亡羊补牢的功效。
作者:文 王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