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 (Ma Ying-jeo)
,祖籍湖南省衡山县,1950年7月13日出生于香港,原籍湖南省衡山县。1952年随家人移居台湾。1967年加入中国国民党。1972年台湾大学法律系毕业。获美国纽约大学法学硕士、哈佛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86年甲等特考普通行政类科及格。
1981年后,历任美国
马里兰大学法学院研究顾问,美国波士顿第一银行法律顾问,美国纽约华尔街柯尔迪兹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台湾“总统府”第一局副局长,兼政治大学法律研究所副教授。1982年任蒋经国英语翻译。1984年6月至1988年6月任国民党中央副秘书长。1988年7月至1990年任“行政院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兼“行政院大陆工作会报”执行秘书。1990年10月被聘为“国家统一委员会”研究委员。1991年至1993年任“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发言人。1991年12月当选为第二届“国大代表”。1993年2月至1996年5月任“法务部长”。1996年6月至1997年5月任“行政院政务委员”。1998年任政治大学法律研究所副教授。1998年12月当选为台北市市长。1999年3月被聘为“国家统一委员会”委员。2002年12月再次当选台北市市长。
马英九是国民党第十三、十四届中央委员。1999年8月在国民党十五届三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常务委员。2001年7月在国民党第十六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常务委员。2003年3月30日,在台湾国民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二次大会上当选为国民党副主席。2005年7月当选为中国国民党主席。
英文造诣较深,著有《勇者的证言——追索忍尼辛的哈佛演说》等。
夫人:周美青,有两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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