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哈尔滨讯 日前,哈尔滨市出台了《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定》,老军人购房受照顾。 规定明确,凡具有哈尔滨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一)年收入在4万元(含4万元)以下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二)企业退休 的建国前入伍的老军人;(三)市政府组织实施的重点工程或危棚房改造涉及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四)现住房面积低于本市住房面积控制标准70%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规定明确,凡具有哈尔滨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一)年收入在4万元(含4万元)以下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二)企业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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