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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将成为发达国家对华贸易保护新利器
青岛新闻网  2005-06-21 11:37:42 瞭望东方周刊
 

 

  薄利多销告你“倾销”,协调价格告你“垄断”,中国企业左右为难

  6月10日,一封来自美国马萨诸塞州布里斯托尔县高级法院的特函在江苏江山制药有限公司引起不小震动。

  该函是据《海牙公约》有关条款送达江山制药,其中包括美国公民丹尼斯
·奥德特代表自己以及所有其他处境类似者提出的反垄断集团诉讼的传票和诉状。

  江山制药公司决策层迅速将函件的相关内容上报给控股公司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天,华源制药在《上海证券报》上及时公告披露了被诉的消息。

  此前的6月4日,华北制药()也发布了类似公告,称公司下属河北维尔康药业有限公司于6月1日收到了美方相关诉讼文件,并已正式聘请美国高特兄弟律师事务所全力抗辩。

  至此,中国企业遭遇的第一例反垄断诉讼正式进入了实质性的司法程序。

  落人口实

  今年1月26日,美国Ranis公司和Animal Science Products Inc.公司首先以“涉嫌垄断”为由将中国4家VC(维生素C)生产企业(关联企业共6家)告上法庭。随后的2月17日,同样的诉讼由4位美国个人提起。

  起诉方诉称,上述中国VC生产商于2001年12月开始共谋控制出口到美国及世界其他地方的VC的价格与数量,触犯了美国的《反垄断法》,而使其蒙受损失。

  他们所说的“共谋”是指,中国6家VC企业在2001年12月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西药部组织的会议中,达成了VC出口数量和价格方面的协议。

  上世纪90年代,高达13美元/公斤的VC出口价使得大量资本迅速集中到VC行业,但是,随之暴露出来的过度投资使得国内外企业不得不用价格战来赢得市场份额,尤其是在2000年到2001年间,VC的出口价格由5美元/公斤一路狂跌到2.8美元/公斤以下。

  针对当时的局面,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西药部及时组织了上述的行业会议,其目的是讨论未来的发展,包括协商来年各自的出口量等问题。

  正是这次具有重要意义的行业会议,成为此次反垄断案件的口实。

  “中国VC行业发展已经非常成熟,他们的利润也比较微薄。”银河证券研究所分析师张美云告诉《瞭望东方周刊》, VC行业现在的格局完全是在市场竞争中形成,已不可能获得高额利润,很多证券研究员已经不太关注这一行业了。

  到了2004年VC价格一路下跌,2005年继续下滑,2月出口均价已经跌破4美元,这无疑也使得VC行业的国际竞争者备受煎熬,美国的两家公司和4个个人提出了反垄断诉讼也似乎成了情理之中的选择。

  价格联盟存否

  在起诉书中,美国原告方提出:“中国几家主要VC企业在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的组织下,形成‘卡特尔’联盟,限产保价,操纵市场价格,使原告企业支付的售价高于加入‘价格联盟’公司所给的售价。”

  那么,国内企业的价格联盟是否真的存在?

  对此,华源制药在其公告中称,针对美国公司的反垄断指控,公司及所属江苏江山制药有限公司均认为此诉讼毫无根据,江山制药公司现已正式聘请美国海陆国际律师事务所全力就反垄断诉讼的指控进行抗辩。

  与石药集团董事长蔡东晨指责美方的控诉是“毫无根据无理取闹”的观点一样,华北制药的发言人也认为:“中国企业在VC原料的垄断地位并不能证明企业存在垄断行为。”

  《瞭望东方周刊》致电美国高特兄弟律师事务所北京办事处求证此事。一位姓郭的小姐告诉记者,美国高特兄弟律师事务所作为河北维尔康药业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已经在着手准备到美国应诉,但是具体的细节不方便透露。

  张美云分析说,从现在的情况来看,中国企业应该不具有高价垄断的可能。“VC行业是薄利已众人皆知,虽然2003年1-10月的中国VC出口量大幅度增加,但是价格并没有太大的提升。”

  2004年中国出口到美国的VC,占中国全部出口总量31%,是美国VC进口总量的85%,平均离岸价格为4.57美元/公斤,低于全球平均离岸价格4.63美元。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成涛指出,价格“卡特尔”并不一定是都是高价联盟,通过低价也可能达到垄断的目的。

  从这个意义上讲,反倾销和反垄断的区分就比较模糊。

  贸易保护新利器

  此案之所以受到相当大的关注,不仅因为它是中国企业首次遭遇反垄断诉讼,而且还与近一段时间以来中美关于纺织品贸易设限问题而引发的猜想有着密切的关系。

  这种猜想是,反垄断可能成为发达国家对华贸易保护新利器。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就此撰文指出,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反垄断法逐渐成为美国用以单方面迫使贸易伙伴向美国经济政策和体制看齐、以便打开对方乃至第三方市场的有用工具。

  梅新育说,“假如美国企业在这次VC诉讼中如愿,接下来我们也许将看到美国企业就中国企业的‘垄断’行为影响其对第三国出口而起诉中国企业。”

  回头看看,中国企业在走向世界的过程中真可谓步步艰辛,如履薄冰:薄利多销给人以“倾销”的口实,为此,中国屡次整顿外贸秩序,就多种出口商品建立了各种名目的协调机制,但是,这项策略却又潜藏着遭到贸易伙伴反垄断法指控的风险。

  成涛说,现在这些VC企业的当务之急是积极应诉,化解指控,而对其他企业来说,更重要的是要考虑如何防范和消除这种风险。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法律部主任官宁云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也认为,虽然商会现在非常关注事态的发展,但是,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反垄断诉讼看成是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主要还是要看在整个诉讼过程中,相关的调查和最后的裁决是否公平公正。

  据悉,鉴于此案的复杂性和影响力,商务部已成立专门应对小组,由牵头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中国法律专家担任组长。而华药、石药等企业都在认真准备出席7月份将在美国纽约举行的法院聆讯。

  期待《反垄断法》

  与中国企业首次遭遇反垄断诉讼的迅速到来相反,中国的《反垄断法》却让人望眼欲穿,因多种缘由而迟迟无法出台。

  1994年,制定中国的《反垄断法》就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但十多年过去了,至今没有出台。

  包括被誉为“中国反垄断法第一人”的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王晓晔在内的很多学者都就“难产”的原因进行了分析,他们认为,其主要的阻力来自相关行业和有些政府部门。

  近年来,跨国公司在中国涉嫌垄断,成为催生《反垄断法》的新因素之一。

  一份来自国家工商总局调查报告显示,美国微软占有中国电脑操作系统市场的95%,美国柯达占有中国感光材料行业至少50%的份额,法国米其林占有中国子午线轮胎市场的70%……

  虽然报告没有直接表明这些企业在中国涉嫌垄断,但是跨国巨头们仅仅用“份额最大不一定就是垄断”的说法来解释恐怕难以服众。

  不过,王晓晔也指出,任何国家的反垄断法都不仅仅是为了遏制外国的垄断势力,而是要运用竞争这个优胜劣汰的机制,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不过,与国内一般企业相比,跨国公司因为在资金和技术方面占有明显的优势,甚至取得了市场支配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反垄断法在一定程度上也会起到保护民族工业的作用。”

  近日又有新的消息传出:中国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在不久前的一次研讨会上透露,《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送审稿)的起草任务已经完成,目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正在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将这部法律的审议列入议事日程,明年有望出台。

  “不管真假如何,这部期待了太久的法律是该冲刺的时候了,但愿这次中国企业首例反垄断诉讼能够为中国的《反垄断法》出台加点油。”一位被起诉的VC企业发言人如是感叹。(记者 肖华东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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