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人大、省政府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就5月1日起实施的《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做出解释。广东省此次出台的这个《工资支付法》,亮点真是不少,做出了:政府欠薪卖车卖房还钱、不发加班费一周内处理、工资被拖欠可获双倍赔偿等规定。(3月23日《深圳商报》)
自从讨薪风暴刮起之后,上自中央部
委,下至城镇乡村纷纷出台了许多制约性措施,帮助工人讨工资。虽然有的办法的确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这些举措大多是通过政府文件形式出台的,没有上升为地方法律。行政文件与法律相比起来,最大的特点是变化快,新的措施很快将被更新的文件所替代。非但如此,文件还往往容易被人忘记。法律不一样,法律相对固定,效力周期是比较长久的。而且法律一旦产生,就会深深在扎根于社会,不存在被遗忘的问题。
因此,保卫职工工资,立法解决应是一种十分科学、经济的方法。广东省此次出台的这个《工资支付法》,从内容上是比较超前的,应该说对职工工资提供了迄今为止最为严格的保护。比方说,从政府欠薪卖车卖房还钱、工资被拖欠可获双倍赔偿等规定可以看出,这部《工资支付法》不仅“稳、准、狠”,而且相当严密。法无遗漏,企业就空子可钻,不违法则已,一旦违法,将遭到严厉的制裁,相信任何一个企业和单位在工资发放问题上都会“三思而后行”。
此法出台后,最大受益者要数在广东省工作的人了。在其它地区的打工者,则仍然要面对“讨薪难”的问题。因此,笔者有个大胆的建议:整合所有的文件、举措,移植广东省经验,制定出台一部全国性的《工资支付法》。这部法放之四海而皆准,对每一个劳动者提供都提供相同的法律保护,使劳动者不会因工作区域差异,而享受不同的法律待遇。
一般说来,地方性法规,都是一些个性化法规,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区域性,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不多。但是这部《工资支付法》却是个例外,因为拖欠工人工资,是个全国性现象,不仅在广东省有,国内其它省份普通存在这个现象。所以,工资支付是个全国性问题,当然需要有一部全国性的法律来解决。另外,目前的法律体系中还没有一部专门针对工资支付问题的法律,这也是工资支付成为严重社会问题的原因之一吧。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工资支付法》早日升级为全国性法律是将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刘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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