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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美林作品侵权案“私了” 被告同意销毁24幅生肖石刻
青岛新闻网  2005-03-04 09:20:50 齐鲁晚报
 

    齐鲁晚报济南3月3日讯 韩美林先生诉山东人文公司等3被告生肖作品侵权一案(本报曾予以报道),今天在济南市中院经调解后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告承认对韩美林先生侵权,并同意销毁石刻、赔礼道歉,韩美林先生也主动放弃了索赔一元钱及其他诉讼请求。

  今天,双方在济南市中院法官的
协调下达成了四条调解意见:一、被告山东省人文艺术联合开发公司、被告姜振民于调解笔录签字之日起15日内在《齐鲁晚报》上向原告韩美林赔礼道歉,内容须经法院审核。二、被告山东省人文艺术联合开发公司于调解笔录签字之日起15日内销毁坐落于济南市经一路历下段的24幅生肖石刻。三、原告韩美林放弃索赔一元钱等其他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山东省人文艺术联合开发公司承担。

  针对此案的最终结果,韩美林先生感到非常欣慰,他表示,这起著作权纠纷能够圆满解决,非常感谢审理案件的法官和对此侵权事件表示关注的朋友们,“在合适的时机、合适的地点,我会为家乡和家乡人民多做贡献”。 (记者 董震 实习生 李术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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