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能给被刑事拘留的人办理取保候审为名骗取钱财的犯罪嫌疑人曲某某,没想到把自己办进了看守所。1月27日,曲某某被东港区检察院依法以诈骗罪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曲某某曾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因此对部分公安干警的姓名及刑事案件的办案程序略有所知,遂经常在朋友中吹嘘公安机关
有熟人。
2004年12月,司某的男友因盗窃被公安局刑事拘留,司某请曲某某帮忙,曲遂谎称能给办理取保候审,但需要交罚款20000元、取保候审金4000元,司某及其男友家人信以为真。2004年12月22日14时许,司某男友的父亲将24000元钱交给曲某某,曲让司某及其男友家人在公安局门口等候,曲某某拿钱到办公楼内办理取保候审,后曲某某从办公楼内出来又带领司某等人到市看守所等候公安人员放人,在等待期间,曲又以需要到公安局签字为由携款逃跑。
司某发觉其中有诈后立即报案,曲某遂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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