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消费对经济的推动作用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但消费的前提与收入有关,从经济循环的角度看,收入对投资与消费的影响巨大,如果收入没有与经济增长形成良性的同步增长关系,那么投资与消费的"双拉动"作用将大打折扣。
从统计数据看,近年来我国居民收入并未随经济的增长而同步提高,尤其是居民收入差距的
拉大,已影响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从宏观层面上讲,收入差距本身是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的一种结果,但是它又与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互动作用。过大的收入差距不仅影响经济效率,还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
中国经济目前正处在新一轮经济增长周期的上升时期,这为增加居民收入,平抑收入差距创造了良好的氛围。因此,要抓住这个历史赋予的难得机遇,廓清发展思路,树立新的发展观念,努力使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相匹配,使中国经济的质量上一个新台阶。
一、城乡居民的收入增长长期低于经济增长速度
统计资料显示,1990-2003年,GDP年均增长9.3%,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仅增长7.7%,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增长4.3%,经济增长速度比城乡居民收入分别高1.6和5个百分点。2003年,GDP比上年增长9.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9%和4.3%,分别比GDP增长率低0.3和5个百分点。
据国家统计局最新统计数据统计,2004年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9.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22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7%。农民人均纯收入2936元,实际增长6.8%,城乡居民收入分别比GDP增速低1.8和2.7个百分点。
二、收入增速偏低使消费与投资增长不协调
收入增长低于经济增速的后果之一是导致我国居民消费率长期偏低。2000年以来,我国投资率连年提高,消费率逐年下降。2000-2003年我国投资率分别为36.4%、38%、39.2%和42.3%,消费率分别为61.1%、59.8%、58.2%和55.5%。而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大国的投资率一般为20%-30%左右,消费率一般为70%-80%左右。由于消费与投资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投资率提高,消费率必然走低。收入水平低、消费率偏低不利于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容易造成部分行业产能过量、供求失衡,影响产业结构调整,影响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三、收入增速偏低使居民消费增速明显慢于经济增长
1990年代以来,居民消费增速长期慢于GDP增速。按照当年价格计算,1990-2003年GDP年均增长15.3%,而居民消费总量年均增长13.8%,居民消费增长比GDP增长慢1.5个百分点。特别是2000年以后,居民消费连续4年慢于GDP的增长,年平均增速差距多达2-3个百分点。不仅居民消费总量增速缓慢,人均居民消费水平提高速度慢于经济增长的情况更加明显。按不变价格计算,1990-2003年我国人均GDP年均增长8.2%,而同期城镇居民消费年均增长6.6%,农村居民消费年均增长5.6%,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年均增长比GDP增长分别低1.6个和2.6个百分点。
四、居民收入差距呈逐步扩大趋势
无论是用基尼系数还是用五等分法来衡量,1990年代初,中国居民整体的贫富差距尚属合理,但近几年我国居民之间的贫富差距呈现逐步扩大的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阶层收入差距逐渐拉大。城镇居民:调查结果显示,高低收入组之间的居民收入差距继续扩大。2004年1-3季度,城镇居民户中,最高10%收入组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210元,最低10%收入组为2116元,高低收入组的收入之比达9.1:1。最高10%收入组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6.8%,而最低10%收入组仅增长了10.9%,高低收入组之间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这种现象使得大量社会成员的消费能力受限,内需拉动力被削弱,造成消费率低徊。
农村居民: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经历了由逐渐扩大到逐渐缩小,再由逐渐缩小到逐渐扩大的过程。1978年开始农村居民收入分配差距逐年扩大,1995年达到第一个顶峰,基尼系数由0.21扩大到0.34。1996年基尼系数下降为0.32,比1995年下降2个百分点,恢复到90年代初期水平。随后差距开始逐年扩大,1999年的基尼系数为0.34,2000年的基尼系数达到0.35,2003年的基尼系数进一步扩大到0.37,比1995年的最高点扩大3个百分点。按农户人均收入水平进行5等分分组(每组各占总户数的20%),2001年高低收入组农户的收入比为6.8:1(以低收入组农户的收入为1),2002年扩大为6.9:1,2003年进一步扩大为7.3:1。
2、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现扩大趋势。20多年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经历了由迅速缩小到逐渐扩大,由逐渐扩大到逐渐缩小,再由逐渐缩小到加速扩大的发展过程。1978年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57:1(以农村居民收入为1),1985年达到历史最低点,为1.8:1,1994年达到顶峰,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86:1,超过了改革开放前的水平。1997年达到新的谷底,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47:1,小于改革开放前的水平。1997年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开始加速扩大,2001年突破历史最高点,城乡居民收入比扩大到2.90:1,2002年继续扩大到3.11:1,2003年扩大到3.23:1。
3、区域之间居民收入差距呈现扩大趋势。从城镇居民看,西部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接近或略高于中部。1980年,西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当于中部的98%,1990年则超过了中部,相当于中部的109%,2002年相当于中部的102%。据统计资料显示,2003年,东、中、西部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10366元、7036元和7096元,比上年分别增长10.8%、10.5%和8.4%;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1.47:1:1.01(中部为1),与上年相比,变化不大。从农村居民看,地区间收入差距扩大主要是中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的差距逐年扩大。1997年中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农民收入比为1:1.42(以中部地区农村居民收入为1),1998年为1:1.44,1999年为1:1.46,2000年为1:1.47,2001年为1:1.49,2002年为1:1.50,2003年为1:1.52。
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 (比上年增长%)
年份 国内生 职工工 职工平均 城镇居民人均 农村居民
产总值 资总额 实际工资 可支配收入 人均纯收入
1978 11.7 10.5 6.0
1980 7.8 19.4 6.1 12.7 16.6
1985 13.5 22.0 5.3 1.5 7.8
1990 3.8 12.7 9.2 8.4 1.8
1995 10.5 21.7 3.8 4.9 5.3
1996 9.6 12.1 3.8 3.9 9.0
1997 8.8 3.6 1.1 3.4 4.6
1998 7.8 0.2 7.2 5.8 4.3
1999 7.1 6.2 13.1 9.3 3.8
2000 8.0 7.9 11.4 6.4 2.1
2001 7.3 11.0 15.2 8.5 4.2
2002 8.0 11.2 15.4 13.4 4.8
2003 9.3 12.0 12.0 9.0 4.3
平均增长速度(%)
79-03 9.4 13.9 6.1 6.8 7.1
90-03 9.3 13.1 8.3 7.7 4.3
98-03 8.0 7.8 12.3 8.7 3.9
特约编辑:舒薇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