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主体】据《大河报》报道,近日,国家级贫困县河南省淮滨县一家单位负责人说起县里今年筹办焰火晚会的事情,愁眉不展。因为两天来,县里有关方面一再要求他们掏出10万元“赞助”该县的焰火晚会。
俗话说:“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如今淮滨县要放场“焰火”玩,则殃及辖区的一些单位。据淮滨县委有
关领导介绍,为了丰富淮滨县群众节日文化生活,县里日前决定在农历正月十六举办焰火晚会;因为县里没有这种财政开支计划,有关方面决定“倡导”有实力的单位“赞助”。这便怪了,明明是国家级贫困县,却偏要大手花钱搞什么焰火晚会;明明县里没有这种财政开支计划,却美其名曰“倡导”、“赞助”而行乱摊派之实,这不是打肿别人的脸来为自己充胖子吗?你没有这种财政开支计划,难道人家单位就有这种被摊派的开支计划?只管自己的要求,不计别人的困难,这究竟是官员发自内心地想“与民同乐”,还是不顾他人感受,硬性要求百姓“与官同乐”?
即使不是贫困地区而是富裕地区,即使不是摊派而是自己有这笔资金,花这么多钱来放场“焰火”玩,都要考虑是否妥当。淮滨县企图借助“焰火”的美丽,在电光石火的刹那映照出自己的脸上之光,实在是想错了招。而用摊派的方式来筹资放焰火,实在无异于在“玩火”。用这样的手段玩出的“火”,亮堂堂地照出了当地官员距离要求“执政为民”的差距。这样的“火”继续玩下去,后果不堪设想。(管外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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