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小姐在深圳机场过安检时,因人与本人身份证上的照片“不像”而无法通过、滞留机场。安检人员问她是否整过容,她表示未整过容。何小姐说:“这张照片是5年前拍的,那时的我比现在要胖,而且是短发,确实不太像现在的我。”她因此被取消登机资格,到候机楼派出所接受调查(《南方都市报》1月30日)。
读
完这则新闻,专门找出自己的身份证来看。上面注明的有效期是20年。上面的“我”是一头浓密的黑发和瘦削的脸庞,而现实的我已经有些秃顶,并且“肥头大耳”。
不要说“20年”、“长期”这样的身份证是否给人们辨别本人带来困难,就是刚刚年满16岁的公民,谁能保证10年后他一定与自己身份证上“长得像”?
在信息技术社会里,是“人证明物”,还是让“物证明人”?说到底,还是我们在工作中是否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事实上,随着电脑网络技术的推广应用,在身份证中加入电脑芯片,把更多的个人信息储存在小小的身份证里已经有了可能。发生持证的人与身份证“长得不像”的尴尬,恐怕还真是值得有关部门对工作进行一番认真的反思。(高君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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