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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亮“嫖娼”不假 色诱打劫他的两嫌犯均被判刑六个月
青岛新闻网  2005-01-28 02:28:58 早报综合
 

  
    早报综合消息   “宝马彩票案”主角刘亮(图)“涉嫌嫖娼事件”终于有了定论。近日,对以色情引诱并打劫刘亮的
一男一女两嫌犯,浙江台州路桥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处两犯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26日,浙江吉奥汽车公司声明:由于刘亮的行为“不够检点”,公司决定终止与刘亮签订的形象大使合同。

  在受聘为吉奥公司形象大使仅两个月后,去年9月21日,因涉嫌嫖娼遭劫,刘亮再度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各种版本的说法流传于街头市井,刘亮本人的解释又前后矛盾。这次法院的一纸判决,为公众揭开了真相。

  法官称,吴某与刘亮有过色情价格交易,但最终没发生性交易。

  新闻回放

  检方指控:2004年9月21日18时许,犯罪嫌疑人吴某(女、33岁)和男子张某等4人在台州路桥区石浜公园碰到刘亮。吴某将刘亮色诱至屋内,乘刘亮将衣服和手机放在床边的木柜上,并俯卧在床上的不备之机,吴某的同伙潜入房内窃取了刘亮裤袋内的人民币1300元及手机一部,得手后,吴某借口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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