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25日电 在中央电视塔上劫持人质的案犯苏文东25日领到终审裁定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绑架罪终审判处被告人苏文东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5000元。
今年32岁的苏文东是山东省淄博市人。2004年7月9日12时许,苏文东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央电视塔一层大厅内,掏出随身携带的尖
刀,搂住中央电视塔女检票员孟某的脖子至大厅北侧旋梯下,声称要借此让媒体曝光其上访问题。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的公安人员在对其进行劝说的过程中,苏文东挥刀自残,后被公安人员制服并抓获。
据被害人孟某陈述,其在中央电视塔一层大厅打电话时,被一个人用胳膊勒住脖子,说“大姐,你别动”,感觉后背被刀尖似的东西顶住,这人带着她退至大厅北侧触摸屏处。这时,公司保安、警察都来了,有人同他谈判,让他不要激动,不要伤害无辜。孟某还看见绑匪自己扎了自己腿部一刀。
一中院认为,苏文东以暴力手段劫持人质,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依法应予惩处。据此,一中院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编辑:林彦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