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养老保险基金状况,企业职工基本金拟按高限进行调整
2004年北京市第十二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吴秀萍、石定果、李宗范等100名代表对本市贯彻《劳动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问题提出了7件议案,经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审议,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合并为一项交市政府办理。
近日,
本报记者通过回访部分人大代表和市劳动保障部门了解到,去年一年来,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台在制定地方劳动保障法规体系、建立社会保险体系框架等方面均作出了不少的努力。
今年7月份起,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的生育保险将开始实施,解决企业职工退休金偏低的企业年金办法也拟在今年出台相关办法。
北京市将根据养老保险基金的状况,继续做好调整企业职工基本金工作并拟按高限进行调整,将现行的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从上一年职工最低工资为基数,提高到同期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
据了解,沈梦培等30名市人大代表在第30号议案中提到,目前,北京市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乡镇干部强占农民耕地建高尔夫球场,雇用廉价工人而不予提供“三险”的案子屡有发生。
建议市劳动保障部门应以《劳动法》为依据,为劳动者讨还公道。
代表们认为,农村户口的劳动者已成为工人的主体,第二产业中农村户口劳动者占57.6%(加工制造业中比例高达68.2%,建筑业中比例高达79.8%),他们为企业作出了贡献,是我国经济保持低成本竞争能力的因素。代表们提出,《劳动法》必须惠及民工,劳动行政部门要对民工足够的重视。(记者郭晓军)
■名词解释
企业年金
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基本养老以及个人的商业养老保险共同构成养老保障的三大支柱。企业年金方案适用于企业试用期满的职工。
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的列支渠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职工个人缴费可以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12,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6.
■办理部门回复
争取形成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相关部门负责人透露,企业年金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协商4%的税前列支
针对代表们反映强烈的企事单位职工养老金偏低问题,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人昨天表示,今年将建立并实施企业年金调整制度,形成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市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1994年以来,北京已经12次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了调整,并连续多年在政策上向退休时间早和退休费偏低的人员倾斜,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已从制度实施前的月人均270元提高到目前的955元,在全国居较高水平。
但是,由于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体制,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近年来,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调整标准远远高于企业职工的养老金的调整标准,更加剧了两者之间的矛盾。
据这位负责人透露,北京市劳动保障部门目前已拟订北京市企业年金实施办法。但是,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经协商4%的税前列支的问题,有关部门没有同意。而企业认为,如果不解决税前列支问题,建立企业年金的意义不大。据了解,今年,市劳动保障部门将继续与有关部门协商4%税前列支问题,从而真正起到缓解企业、事业待遇差问题的作用。(记者郭晓军)
■议案提交人回访
退休金的议案今年还要提
阴建玲表示,虽然有所调整,但企业职工与公务员退休金差距太大
(记者郭晓军)领衔提出企业职工退休金待遇偏低的人大代表李宗范告诉记者,事业单位退休金每人最低1500元以上,国企退休的双职工退休金,两人还没有事业单位的一个退休职工的工资多。无论是事业单位或国企退休职工都是社会上的退休人员,都一样在这个社会里生活消费,但退休金差距这么大,难免造成国企退休职工生活困难情绪不稳定。
“这个问题我今年还要提!”昨天,市人大代表阴建玲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去年北京市在解决企业职工退休费偏低的问题上,没有多少作为。
阴建玲说,尽管去年有关部门还是调整了企业退休及退养人员的退休费标准,但是,“这没有意义,企业职工与公务员的退休费之间的差距是非常大的。
阴代表向记者算了一笔账,去年,随着北京市对公务员工资制度进行改革,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也随之提高。
她举了一个例子,比如同是处级干部,企业职工的退休费在1300元到1400元之间,而公务员的退休费可能要达到4000元。差距太大了。
据阴建玲介绍,有关部门在回复该议案时表示,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待遇不是市政府能够决定的,需要国务院批准。她说,最近,她在走访群众,搜集议案时,反映最多的是两个问题:一是企业职工退休费偏低;二是养犬问题。“因此,今年我准备继续向市政府提这个问题,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促成新的政策,缩小收入差距。”
■议案落实情况
企业将为职工投生育保险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欣庆昨天在北京市劳动保险会议上表示,《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目前已通过市政府批准,将于今年7月1日实施。这个规定称,北京市企业将被强制为具有本市户口的职工投保生育保险,并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
为农民工追发工资2.61亿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欣庆昨天宣布,2004年,连续3次开展专项执法大检查,共检查建筑施工企业1.6万户次,涉及农民工98.4万人,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案件7327件,处理群体性拖欠工资突发事件375件,累计为15.31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2.61亿元。
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下降
针对代表们议案中提到企业退休参保人员医疗费负担重的问题,北京市劳动保障部门已于去年底出台相关规定,调整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一个年度内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累计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7万元。
■对话讨薪猝死农民工家属
希望抓紧制度落实
针对外地来京务工人员讨薪难的问题,记者日前通过电话采访了《讨薪日记》的作者湖北农民工靳其会的弟弟靳先生(受访者要求隐去名字)。靳其会的丈夫胡卫国于2004年1月2日在朝阳区一工地讨薪未果,猝然死亡。靳其会写下《讨薪日记》,记录了他们艰辛的讨薪过程。
最近,记者几次联系靳其会均无果,直到联系到靳其会的弟弟靳先生时,才得知她去荆州打工去了。他坦言姐姐出去打工也是无奈之举,因为讨薪,姐姐家已经花费不小,目前案子已经接近尾声,但最后结果还没出来,现在只能以打工维持生计。
很多农民工不曾想到签合同的事
新京报:如果事先与工程队签了合同,是不是就会出现你哥(靳先生习惯叫胡卫国为“哥”)的悲剧?假设历史可以重演,你哥会不在进公司前与公司签劳动合同?
靳先生:(叹了一口气)假设历史重演,我哥仍然也许不会在进公司前与公司签劳动合同。
新京报:为什么?
靳先生:不签合同的例子在我身边很多。我见过有很多民工都不曾想到签订合同的事,然而即使有想到的,也会屈服于作为支配地位的公司。因为,假如你提出签合同,对方很有可能直接让你走人。
加强监管,才能享受政策好处
新京报:北京市建委和劳动保障部门去年出台了一些规范建筑行业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方面的规定之后,你们的情况应该好多了吧?
靳先生:其实,尽管政策已到位,但中间环节比较多,落实下去有难度。只有监管力度加强才能让农民工真正享受到政策的好处。
比如,建筑领域已有管理机构的规范,即建管处。它要求工人都应当上它的名单,接受劳务管理和监督。但是,加入监管处需要公司每年得为每人交一定的管理费用。直到我哥出事后才知道发生纠纷的两个工程项目并未备案,我哥也不在备案的花名册中,建管处的名单里找不到他的名字,该公司有同样情况的农民工还不在少数。(记者陶春)
特约编辑:舒薇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