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又一高官落马,在昨天召开的深圳市政协三届23次常委会上,曾经担任深圳市委副书记等重要职务的刘涛被撤销市政协副主席的职务,其党内职务也已被撤销。
据悉,刘涛的违纪事实主要发生在其担任深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和市委副书记期间,其利
用职务便利,向四家国有企业领导打招呼,使其儿子获取建设工程,从中牟利;在这四家国企中,深圳振业集团原总经理杜海成已因受贿180余万被判8年,其中100万赃款就来自刘涛的儿子。刘涛还对深圳市委组织部“经理人才大厦”工程中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此外,刘涛还违反规定收受他人礼金。
据了解,刘涛的儿子刘某为深圳市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该公司本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但通过刘涛的关照,并经杜海成的帮忙,2000年上半年,该公司与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合作开发一楼盘。在杜海成的关照下,刘某不仅取得了该项目,还违反合同自选施工队伍并少交一半保证金,在该项目上轻易获取2000多万元利润。
在赚取巨额利润后,刘涛的儿子也不忘“投桃报李”。2000年下半年,这一楼盘开始售卖楼花,销售势头较旺。刘某承诺愿意拿出100万元感谢杜海成。2001年10月和2002年4月,杜海成因赌博输了钱,两次从刘某那里拿了50万元港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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