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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出台文件部署“大练兵” 公安晋职先要接受训练
青岛新闻网  2005-01-19 03:04:11 新华
 

    据新华社北京1月18日电   公安部日前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全国公安民警大练兵的意见》,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大练兵工作。《意见》要求全面实施职务和警衔晋升必训,并与干部任职资格制度结合。副科级以下的职务晋升训练或一级警司以下的警衔晋升训练,职(等)级内不少于10天,跨职
(等)级不少于40天;正科级、副处级的职务晋升训练或三级、二级警督的警衔晋升训练,职(等)级内不少于15天,跨职(等)级不少于40天;处级以上的职务晋升训练和一级警督以上的警衔晋升训练,不少于40天。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得晋职晋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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