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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莲花洞景区砍树开山建别墅现象严重 |
“在砍一根竹子都是犯罪的地方”建起成片豪宅
拥有世界自然和文化双重遗产身份的庐山风景区的莲花洞森林公园内的莲花洞风景区,近一段时期以来,一些党员干部未经任何部门批准,损毁国家生态公益林,违规兴建私家别墅,导致这一景区抢建别墅成风。这一现象已在当地社会和过往游客中产生恶劣影响。
砍竹子都“犯罪”居然大兴土木
“莲生佛地,花发洞天”。庐山西麓的莲花洞森林公园有自周朝以来的文化遗迹一百余处。公园内的森林均属国家生态公益林,其中包括一部分原始森林。然而,近一段时期以来,这里自然天成的宁静却被一些人抢建别墅大兴土木的喧嚣打破了。
在通往莲花洞中心景区的路上,记者看到不少别墅或建在路旁,或建在山上。在莲花洞中心景区附近,一些已经建成或正在兴建的别墅,集中形成了别墅群。各种风格不同的别墅,就建在两山之间的中心地带,周围便是原始森林。这些别墅大多是损毁森林、植被后建成的。记者看到,建在莲花洞中心景区附近的别墅,都不同程度地破坏了国家生态公益林。离莲花洞一座古寺庙不远处的一栋别墅,前后就损毁了数亩树林。
据调查,违法兴建的别墅群地处庐山自然保护区内,在莲花洞森林公园中腹,属莲花洞风景区。目前,在莲花洞中心景区附近,已经建成和正在兴建的别墅共有60栋左右。
据山下浔庐村的部分村民介绍,这些别墅多数是近3年内建起来的,尤其是2004年以来,出现了明显的抢建风潮。2000年前建成的别墅,还只是在浔庐村到莲花洞风景区和国家生态公益林之间的交汇处。去年以来,别墅就开始建到原始林区和中心景区深处去了。
“以前我们还可以去山上打柴,现在村民到那里砍一根竹子都是违法犯罪。”一位住在村头的村民说,“这里既是风景区,也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但是,这些人却可以毁林占地建别墅,无非他们多是领导干部。他们的身份,从每天来来去去的小车上的牌照也可以看出来。”
干部抢建别墅富人跟风而上
记者了解到,这些别墅都是莲花洞林场未经任何部门批准,擅自卖地给他人兴建的。据林场负责人介绍,早在1992年起,林场及其下辖的浔庐村就开始向外卖地,到2000年左右,卖地达到高潮。据初步估算,仅从1997年至2003年止,莲花洞林场和浔庐村共转让土地79宗126亩用于建房,现有20宗25亩建成,40宗62亩在建,还有19宗39亩待建。
记者在林场财务部看到一份买地建别墅交纳土地款的人员名单,上面只有26户。记者随后查看了部分卖地合同,发现其中一些合同上加盖有庐山土地局、九江航运部门及公安部门等单位公章。这些合同除了一个名字或公章,连土地面积、建房地点都没有写明。财务处的一名会计告诉记者,这些签合同的人并不是别墅真正的主人,而是他们的亲属或代理人。经手卖地的原莲花洞林场场长潘明银说,这些人当中,有一部分是通过市里领导打招呼来买地的,有些是机关干部。
“具体到每一栋房子实际是谁建的,说实话,我也不清楚。”潘明银说。“因为当初合同签得很简单。签合同的时候也不好问。交了钱我就不管了。”
记者在几栋正在装修的别墅前,看到每一栋别墅院子都紧锁院门,装修负责人对任何问题都避而不谈,刚刚从别墅走出来的民工也讳莫如深地说:“我们只是到这里来玩的。”而后匆匆离去。
据了解,在抢建别墅的人群中,除了党员干部,也有一些“很有经济实力”的人,其中一名正在装修自己别墅的房主隔着紧锁的铁门对记者说,开始他们也不敢到这里来建别墅,后来看到有领导干部带头,大家就跟风来了。“有干部在,估计应该就不会有什么麻烦事。”
为什么没人管?
“私人在庐山风景区建别墅从法规上就已经被禁止,没有审批的可能,属违法行为。”江西省建设厅规划处负责人说。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第100号令《江西省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建设楼堂馆所,首先必须符合风景名胜区整体规划,再报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庐山被列入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而被保护,在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个人占地建私房基本被禁止。
莲花洞森林公园大多是国家生态公益林,根据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暂行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随意砍伐。另一位江西省林业厅政策法规处负责人说,违规建别墅损毁国家生态公益林,这是一种不多见的违法现象。
在国家自然保护区和有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双重身份的庐山风景区,出现这么多损毁国家生态公益林、违规兴建的别墅,一些群众感到不可思议。九江市民杨女士说,这些人把庐山当成自己的后院,甚至把豪华别墅建在自然保护区名胜古迹的大门口,为什么就没有人去查处呢?市民邝先生说,不仅要追查建别墅的人中那些领导干部的责任,同时也要问问监管部门,这么多人抢建别墅为什么能视而不见。
据了解,由于新闻媒体的介入,此事已引起了九江市有关部门的关注,当地已于近日成立工作组进行调查。但部分群众担心,这些别墅都具有领导干部背景,况且名义上的主人并不是领导干部本人,调查只会“查而不处”、不了了之。(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