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综合消息 近日,甘肃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系列凶杀案做出一审判决,在宁夏枪杀两民工后,又在白银“银安苑小区”杀害2人的4名恶徒分别被判处死刑。
2003年11月底,被告人姜雪峰伙同被告人翟慧平、岳淑萍从青海尖扎县曲潭镇购买了5枝仿64式手枪和200发子
弹。2004年2月13日,姜雪峰指使翟慧平从宁夏银川劳务市场雇佣了两名民工后,伙同岳淑萍、金红霞等4人将两民工带到宁夏中宁余丁乡永兴村北侧张家后山附近的戈壁沙滩内,残忍地将两民工“练了枪靶”,然后用事先准备好的铁锹、洋镐等工具将尸体就地进行了掩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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