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月11日),国务院国资委统计评价局局长孟建民就中央企业财务审计问题向本报记者重申:“8日在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年会上我宣布,国资委在对181家中央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检查后发现,有13家央企的财务审计工作属于不合格,应该披露的没有及时披露出来。我从来没有说过13家企业财务做假账。实际情况是
,在181家中央企业中,合格企业占总数的92%左右,不合格的企业占8%。”
当本报记者问到这次财务审计的标准是什么,孟说是国务院国资委内部的标准。
孟建民告诉本报记者,从2004年国资委对181家中央企业进行的清产核资中确实发现了一些问题。像总资产损失超一成的达80家,其中包括:40家企业总资产损失超过10%,40家企业的总资产损失超过了20%。财务审计内容披露得不充分的接近120家,其中包括30家企业的财务审计不全面;13家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结论与事实相差较大;13家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存在技术问题。
孟建民说,在181家中央企业中,有92家企业没有设立总会计师岗位。这里涉及总会计师制度。总会计师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里的一个重要方面。
总会计师制度目前财政部正在抓紧时间制定,具体什么时间出台现在不能确定。因为对央企的财务审计归财政部统一标准管理。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去年11月一次国资委会议上特意对在座的央企总会计师强调要牢记责任。“我借用朱镕基在国家会计学院的题词送给你们——‘不做假账’。这句话说说简单,做起来不容易。”
某不愿透露姓名的央企总会计师告诉本报记者,作为一名总会计师主要的职责是制定公司的财务总体规划,建立与经营发展相配套的财务计划,财务核算规范化。
“像我们这样的企业,去年刚设立总会计师不久,以前对于财务管理的重视程度也不是很够。”
据介绍,现在国资委监管的178家企业中,只有部分企业是由国资委指定的中介机构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在我的印象当中这个数字大概是30家,这30家是试点企业。我们这样的企业现在还是由自己来选择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出来的审计报告再由监事会再评估。”这位总会计师说。
国资委曾经给中央企业下发过一个名单,列出了一些资质比较好的会计师事务所,这位总会计师所在的央企现在选择的会计师事务所就是其中的一家。
在原有的体制下,企业的总会计师和财务审计机构很多不是由出资人来选择的,很多是由内部人控制着。很多被请来的事务所当然是“谁请我,我对谁负责”,难免会受到一些影响。“现在国资委是要逐步过渡到财务审计机构都由出资人“指定”,这是抓到问题的根子了。”这位总会计师说,“但是这还会有个过程,从试点到全面铺开,国资委要一步步来。”
就这个问题,学者赵晓博士向本报记者作了宏观性分析,央企的财务问题实际早已存在,往年没发现,国资委能查出来实属不易,这就表明有解决的可能性。
“我认为,总会计师制度还不如总审计师制度。总会计师制度无非是财务报表一类,建立的是财务体系。像中石化有3000多个账户,还是一个公司吗?不是。而总审计师制度不仅对财务、非财务,甚至对内部和外部等各个程序都能审计。”赵晓说。(徐奎松
王一发)
特约编辑:舒薇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