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广州1月8日电广东省纪委新闻发言人8日下午向新华社记者表示,中纪委已会同广东省委、省纪委,严肃查处了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凯严重违纪一案,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广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于7日通过了关于罢免张凯第十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罢免了其广东省人大代表职务、撤销了其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经查,张凯任河源市委书记期间,支持港商蓝某的某科贸城项目,蓝某为表示感谢,送给张凯人民币7万元、港币11万元、美金4000元。1989年至2001年,张凯在任河源市主要领导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先后收受河源市公安局原局长曾天来等人所送人民币50万元、港币2万元、美金1万元。此外,张凯还有其他违纪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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