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过去的美国大选期间,美国总统布什的女儿也成了媒体关注的焦点。昨天看到一则新闻报道称,布什一个名叫詹纳·布什的女儿在2001年5月曾到一家餐馆买酒时,老板问她是否到了喝酒的年龄(因为美国法律规定21岁才能喝酒),布什的女儿当时还不到20岁,一听老板口风不对转头就走,老板马上拨通警方
电话,警察后来把她查了出来。 我国虽然没有到21岁才能喝酒的法律规定,但是却有在未成年人饮酒等方面的许多禁止性规定。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有“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规定等。《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还有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规定。但是,有些经营者却见利忘义、见利忘法,遇到未成年人干他们不应该干的事情时,只要有利可图,经营者不但不阻止举报,反而会大开绿灯。比如一些初中生偷着吸烟,他们的烟是从哪儿来的?在一些小书店,有黄色内容的“口袋本”图书向中小学生出售出租。再比如现在许多家长反映非常强烈的网吧容纳未成年人上网的问题,有些中小学生穿着校服等进入,即使不看身份证,从他们的娃娃脸、校服,也不难判断出他们是未成年人,但是有些经营者却听之任之。前些日子,城阳甚至发生了15岁的双胞胎兄弟为筹钱上网而杀死八旬老人的悲剧。 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义务。其实那些不法经营者,是绝不会让自己的子女干那些不该干的事情的,但是换到别人的孩子头上就“糊涂”了。古人云,“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应是做人的一种道德底线。在这方面,应该向那个美国老板学习,对所有的孩子同样负责。另外,据媒体介绍,美国的经营者之所以这样负责任,与法律对经营者同样要严格追究责任有关系。因此,我们的执法部门对那些只顾挣钱而不顾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经营者,也应依法严惩。据《新民晚报》报道,上海拟对那些不在醒目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经营者予以最高五百元的罚款。就应该这样,通过严惩,使经营者负起该负的责任来。作者:法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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