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从今年秋季新学年开始,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全面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昨天,省物价局在济南举行了全省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听证会,对我省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实施方案进行论证。
省教育厅在听证会上提报的“一
费制”收费办法提出,我省义务教育阶段收费项目包
括义务教育阶段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三项,三项之和即为各年级的“一费制”收费标准。除学生的住宿费、借读费、中考招生收费仍按原规定收取外,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省确定的“一费制”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各地可在该标准范围内,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另外,收费标准考虑了学生取暖费、信息技术教育费等因素,如果学校不能为学生提供取暖以及没有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程,必须相应扣减对学生的收费。(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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