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香港7月2日电
香港立法会2日通过议案,从明年起将向建筑工程废料生产者收取处理费,同时考虑适时由市民和社会分担净化海港水质的费用,进一步推行“污者自付”的政策。
依照立法会三读通过的《废物处置修订条例草案》,从明年起,政府将向倾倒建筑废物者收费,具体将按建筑废料的类别和处理方
法,向废料产生者分别收取每吨27港元、100港元和125港元的处理费。
据悉,这是特区通过的第一项废物处置条例,目前还有涉及医疗废料的处置条例等待进一步审议通过。
特区政府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廖秀冬表示,这次通过的废物处置草案将有效减少垃圾填埋区的负荷,打击非法倾倒废物。
目前,环境运输及工务局正就第二期的“净化海港计划”展开公众咨询,该计划将加大清洁排污的力度,提高海港水质。
据统计,目前香港每家住户支付的排污费月均仅12港元,而全港净化排污的费用远远高出市民支付的费用,政府需要大量补贴。
廖秀冬强调,鉴于涉及污水处理的支出日益庞大,政府考虑根据“污者自付”的原则制定公平分摊的安排;社会须在这方面寻求共识,共同承担清洁开支。
廖秀东表示,“污者自付”是当代环保理念的一个重要原则,切实可行地推行这一政策原则,可以适当减轻政府负担,提高市民清洁意识,将环保工程有效纳入城市可持续发展事业。(夏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