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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收费上榜公示规定必须设置在学校醒目处
青岛新闻网  2004-06-30 22:23:25 青岛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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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报讯    省教育厅昨天下发通知,国家有关部委近期将检查我省大中小学教育收费公示情况,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第三季度向社会全面公示收费项目。

  按规定,教育收费公示要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和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

  位、投诉电话等内容,公
示栏(包括公示牌、电子显示屏等)要长期固定设置在收费场所或学校醒目位置,方便学生及家长阅读。(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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