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新华社消息,财政部6月24日发布2004年第10号公告,决定发行2004年凭证式(四期)国债。 公告说,本期国债发行总额500亿元,其中3年期350亿元,票面年利率2.65%;5年期150亿元,票面年利率3.00%。本期国债发行期为2004年7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采
取按月分段发行方式,其中7月1日至7月31日发行300亿元,8月1日至8月31日发行200亿元。本期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 公告说,本期国债面向社会公开发行,投资者可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以及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37家2004年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的营业网点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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