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居民区内的小超市占用人行道、公共用地后,
再以每天20元的价格租给无证游贩,昨日上午,市南城管五中队执法人员在清理占路经营行为时,从一名卖杏商贩口中得知“租借”人行道一事。
昨日上午,市南城管五中队队员在辖区内巡查时发现,徐州路、云霄路不少居民区内的小超市门前都存在占路售卖水果、海鲜、啤酒的行为。城管队员在徐州路一家超市前执法时,业主称卖的都是超市货物,并立刻将货物搬进超市。城管队员对超市批评教育后,正准备离开,一名市民悄悄走上前告诉城管队员,“这些小贩不是超市的,他们每天要向超市交钱”。
城管队员返身询问一名卖杏商贩,该商贩告诉城管队员自己在这里卖杏每天要交给超市20元钱,这样遇到城管检查时,就可以打着超市招牌搪塞过去。
城管队员将该商贩的电子秤暂扣,责令其到城管队部接受处理(右图)。随后,城管队员后询问超市人员,超市人员称从没向门口商贩收过钱。(记者段海鹰通讯员栾绍纲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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