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站消息:根据6月22日公布的文件,在反恐战争中,总统布什有权不执行反虐待法以及其它有关战俘的法律,但他自称从未下令虐待囚犯。美国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曾下令狱警脱光俘虏衣服以及让狗吓唬俘虏,但是后来又废除使用这种审讯手段。
美国政府22日公布了来自五角大楼、司法部以及白宫的
文件,解释政府并没有下令虐待俘虏。
布什在2002年2月7日的一份文件中阐述了他对审讯“基地”组织囚犯的观点。布什说,反恐战争引起了形势的新变化,恐怖袭击要求“对战争规则进行重新思考”。不过,布什也指出,必须按照《日内瓦公约》、人性地对待俘虏。
布什表示:“我接受司法部长和司法部的法律建议,即我依据宪法有权在处理阿富汗和美国问题时不执行《日内瓦公约》,但我没有使用这种权力。”布什自称,他从未下令虐待俘虏。
在另一份日期为2002年11月27日的备忘录中,美国国防部首席律师海恩斯建议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批准对关塔那摩的反恐囚犯使用14种审讯手段,比如在审讯时向囚犯大声喊叫以及强迫囚犯数小时保持“紧张姿态”。海恩斯还提议批准一条的审讯手段,即“温和的、不会造成伤害的身体接触,比如用手指抓或戳囚犯的胸膛,以及轻轻推挤”。
对此,拉姆斯菲尔德在2002年12月2日批准了使用一些审讯手段,这包括:连续20小时审讯;拿掉可以让囚犯感到安慰的物品,包括宗教物品;脱掉衣服;用囚犯害怕的东西,比如狗来吓唬囚犯。
但是,在2003年1月15日,拉姆斯菲尔德又废除了对上述审讯技巧的批准,并说需要研究审讯手段是否合法等。在经过调查研究之后,拉姆斯菲尔德又在4月16日批准了新的24项审讯技巧,但特别指出其中4条审讯技巧如果使用必须事先获得他的批准。这4条技巧是:授予或者取消给囚犯的一些特权;羞辱囚犯自尊心;让友好的和严厉的审讯人员轮换审讯囚犯;隔离囚犯。同时,在新的审讯技巧中废除了脱掉囚犯衣服的批准令。
(孙玉庆)
责任编辑 原霞